严守党纪,廉洁自律,永葆纯洁——行政一支部组织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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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3点,行政一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5号楼5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办主任、支部书记邵金花主持会议。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准则》包含了“四个坚持”、“四个廉洁”的自律规范,《条例》则用三编、十一章、133条对党的纪律要求作了更详细的规定。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既有基础性的指导,又有明晰的细则,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两部党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会议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及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要坚持从严执纪,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支部党员表示,将认真学习并领会两部党规的要点,严守党纪,廉洁自律,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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