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召开全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 我院药事专家作培训

发布日期:2017-02-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提高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临床合理用药水平,2月13日,市卫计委召开全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会议。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宁彬、党组成员顾志强出席会议,各市(县、区)卫计委分管领导、医政处、综合监督处、中医处、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药剂科主任、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区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等近400人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市卫计委医政处黄利民处长主持。

  我院作为南通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中心副主任窦志华主任中药师应邀到会就《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了大家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有助于推动临床用药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化。

(卫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