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荣膺“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3月25日,《人民日报》刊发了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市三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医疗机构,与市行政中心、江苏省南通中学成为我市代表。
公共机构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有助于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的引导示范作用,对于引导和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发改环资[2012]1982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确定科技部等879个单位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其中,党政机关460个、学校244所、医院141所、其他公共机构34个。这些示范单位中有县级基层机关,也有中央部委;有中小学,也有知名高校;还有不少专科、综合医院,具有层级多、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江苏省共计39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根据统计分析,“十二五”头三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0.9%和8.7%,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人均用水量、公务用车油耗分别累计下降11.46%、9.27%、13.68%、14.15%,完成了节能量进度目标。此次获评“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879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的平均水平,日常管理扎实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新机制应用广泛,节水措施成效明显。
据介绍,长期以来,三院始终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先后获评省、市“节能先进单位”。去年,三院与市行政中心、江苏省南通中学一同被省机关事务处推荐参加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创建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广大职工纷纷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倡导节能,节能管理科也全力以赴,进一步督促、落实现场工作,完善了相关台账,并相继接受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检查组的现场考核验收,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医院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对医院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的做法十分赞赏。
三院相关领导表示,医院将在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努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改进管理和工作机制,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为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贡献力量。
(王晨光)